北京朝阳北京市朝阳区枣营北里17号楼-1层地下室17-2号住宅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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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枣营北里**号楼-*层地下室**-*号住宅房地产项目编号:S******D************转让方名称:******资产评估值:批准单位名称:挂牌价格:***.** 万元评估基准日: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是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资产来源: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须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间踏勘转让标的,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现场踏勘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原则上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北京市关于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土地增值税由转让方承担,其他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缴纳服务费。(*)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以补偿转让方等交易相关方的损失。(*)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房产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北京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s://***.******.***/dzsw/detai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