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48号(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路1025号)17栋402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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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号(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路****号)**栋***房产项目编号:S******D************转让方名称:******第四十八研究所资产评估值:批准单位名称:挂牌价格:**.** 万元评估基准日: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是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资产来源: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须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间踏勘转让标的,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现场踏勘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在标的资产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流转税、印花税、契税等)按照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若因为自身条件不符合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的限购政策导致房产无法办理过户,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后再次进行公开转让;(*)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房屋交付之日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房屋交付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交纳服务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s://***.******.***/dzsw/detai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