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关于剧院报告厅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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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的委托,就其剧院报告厅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标号:SZSD****-G-***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剧院报告厅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 *、采购预算:壹佰零贰万元整(¥*******.**)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招标内容及需求: *、项目概况:柱光灯架安全性、侧光及柱光灯架上的舞台反送音箱吊架改造、马道、下场门上方挑高空间安全(防火)性、舞台转播系统更换及剧院大厅显示设备新增、剧院观众厅、控制室、乐池底部机舱、面光桥、工作紫光灯、下方机舱照明灯、剧院贵宾室及报告厅等多处灯光更换成LED光源、舞台左右声道线性阵列全频音箱(Electro-Voice/美国(EVA-****S/***))吊架(*个)更换及声控室有源监听扬声器(FOSTEX/日本 PM-*MK**)新增吊架(*个)、舞台吊杆延长、舞台白色细布天幕底部配重杆更换、无线信号移频问题检测及维修、舞台左右副台前后两侧墙插电路检测、维修及标识安装等改造; *、剧院舞台机械系统(含台上及台下)、灯光系统、音响系统、内通系统等设施设备常规清洁、维护保养*年及设施设备更换、清洁服务及提供备件服务项目; *、剧院室内外多块电子屏维护保养*年。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的会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单位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关于CA证书报名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 *、供应商注册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登录页面-用户流程说明中查看。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供应商必须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本项目的网上电子报名;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投标时必须随身携带CA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解密成功,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解密及递交文件时间:****年*月*日*:**-*:**整 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整 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号*号楼*楼电话:(****)******** 联系人:叶素萍、褚磊 传真:(****)******** *、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 联系人:焦震宇 联系电话:(****)********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号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为了让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能了解采购方实际情况需求,并获取制作投标文件时所需现场环境信息,以使所改造及维护项目与现场实际情况相吻合,各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编制投标文件的需要,******规定的时间****年*月**日上午*:**整,到采购方进行现场勘察(对于招标文件及附件仍有不明确的,可在踏勘时向采购方作进一步了解)。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改造图等,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今后不得向采购方另行提出增加。中标后,中标单位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不了解现场的具体要求为由,而提出追加费用和其他索赔要求。(现场踏勘地点:苏州市人民路****号;联系人:焦震宇、联系电话:****-********)。 十、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十一、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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