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昌吉市农业农村局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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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邀请招标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下列拟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公示。
一、预算单位(采购人):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项目:政策性农业保险
三、采购内容:种植业险种为(小麦、棉花、玉米、水稻、马铃薯、甜菜、豆类、油类等作物,养植业险种为(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地方政策性设施农业保险险种为农业设施及设施内作物。
四、邀请采购供应商:太平洋财险、中华联合财险、中国人寿保险、中国人保财险。
五、邀请招标的理由:
按照关于印发《昌吉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昌州党农发【****】*号),第二条实施保险经办机构准入机制的规定:根椐《农业保险条例》、中国保监会依法批准在新疆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批复文件及新疆保监局出具的说明,参照《自治区农业保险改革试点方案》,经资格审查,太平洋财险、中华联合财险、中国人寿保险、中国人保财险可在昌吉州开展政策性保险业务。各县市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家保险机构,在本县市范围内开展保险业务。以乡镇为单位,划分承保服务范围。自****年*月*日开始,邀请招标、划分业务范围每*年一轮,保持保险机构与投保乡镇、村农户的投承保关系相对稳定,保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区域稳定性和工作持续性。
六、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公示公布起*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预算单位(采购人)反映。
八、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九、预算单位(采购人)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沈长进
联系电话:***********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责任编辑:昌吉市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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