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垃圾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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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垃圾箱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 ******受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垃圾箱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根据评审原则及评标办法,经磋商小组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 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垃圾箱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宜政采【****】**号 二、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三、评审日期及地点 (一)日期:****年*月**日下午**时**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四、评审专家名单 崔杏姣、符新慧、陈涛 五、成交信息 (一)企业名称 ****** (二)企业地址 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文明东路南侧 (三)中标金额 人民币肆拾捌万伍仟捌佰元整(¥******.**) 六、公告媒体及公示日 (一)公告媒体 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二)公示日 ****年*月**日 七、采购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宜阳县香鹿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保军 电话:***********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晓倩 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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