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牵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生态环境部建设部分)土壤环境监管分系统03包国家土壤环境监测信息化管理子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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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牵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生态环境部建设部分)土壤环境监管分系统**包国家土壤环境监测信息化管理子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生态环境部建设部分)土壤环境监管分系统**包国家土壤环境监测信息化管理子系统项目编号:CEITCL-BJ**-*******-**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星可、朱美西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牵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号、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号院***联系方式: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星可、朱美西***-********-****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号航天信息大厦**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范围: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生态环境部建设部分)土壤环境监管分系统**包国家土壤环境监测信息化管理子系统数量:*批简要技术要求:总体建设任务以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的总体建设目标为导向,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的业务需求和建设单位现有信息化现状,建成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完整的数据资源与数据库、应用支撑平台及业务应用系统,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形成数据纵横充分共享、业务纵横有机协同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体系,全面服务和有效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号文规定。如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号航天信息大厦**层。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此项),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此项),“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号航天信息大厦**层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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