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关于2019年4月10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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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号内***室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龙口市星泽机械加工部机械加工项目龙口市北马镇西转渠村西龙口市星泽机械加工部******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本项目主要为机械加工,不涉及喷漆、酸洗、电镀等表面处理工艺,主要工艺为刹车盘毛坯件—车床加工—钻孔—打磨—入库待售。*、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打磨粉尘必须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根**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mg/m*),粉尘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kg/h)。车床加工粉尘和集气罩未收集的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mg/m*)。*、确保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体废物必须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机加工下脚料和车床更换下来的废刀头,分类收集后统一外售。废机油(含桶)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落实项目**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点,你公司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控制,禁止在项目周围规划、新建居住等敏感建筑物。*、环境影响报告中确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一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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