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关于孟津县小浪底镇人民政府小浪底镇综治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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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孟津县小浪底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小浪底镇综治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小浪底镇综治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二、代理机构采购编号:HNTYLY-****-***号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项目地点:洛阳市孟津县;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八个必须”;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元;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年**月**日;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号枫叶国际广场****室(开标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王基生、王冰、王少杰
七、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四******
成交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号*栋*单元**楼****号
成交价:******.**元 项目经理:辜贤矩 级别编号:二级、川************
八、公告媒体:《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孟津县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计取,金额:****.**元,由成交人支付。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孟津县小浪底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孟津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号枫叶国际广场****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邮 箱:******
十五、附:小浪底镇综治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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