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4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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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市区婺州街北延工程一期(浙赣铁路至金竹路)南起浙赣铁路(距浙赣铁路南侧约***m处),北至金竹路金华市******市区婺州街北延工程一期(浙赣铁路至金竹路)/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噪声:①相关部门加强道路管理,做好车辆限速及道路两侧绿化工作;②道路建成运行后,完善道路警示标志;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完好平整,以减少汽车刹车、起动产生的声级增加值,减少路面连接处因沉降引起的跳车噪声;③要求建设单位对现状敏感目标进行跟踪监测,预留降噪费用,若存在超标现象,要求建设单位对超标住户加装隔声窗;④对规划建设普通噪声敏感建筑物,须由具体项目的建设方通过实施被动防护措施(如优化功能布局、开窗面积及朝向控制、双层中空玻璃窗或隔声窗等),对敏感建筑做好足够的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号行政服务中心*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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