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关于宝应县黄塍镇卫生院血液透析设备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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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单位:宝应县黄塍镇卫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设备*台,采购预算***万元。
三、论证专业人员意见
****年*月**日,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
采购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拟购置进口血液透析设备,需满足以下性能:*.要求设备的性能和功能完善性,稳定性好,流量稳定,测量、检测稳定。*.精度高,设备安全报警及保护功能完善。*.故障率低.鉴于目前国内同类产品不能满足需求,且此设备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经论证建议购置进口产品。
以上仪器设备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禁止或限制的产品。
四、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必须包括*名法律专家)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高瑞东主任中医师宝应县中医医院*居发明工程师宝应县人民医院*徐少平副主任医师宝应县人民医院*刘云松副主任中医师宝应县中医医院*潘永峰律师江苏擎天柱(宝应)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年 *月 **日下午**:** (公示*个工作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 郭金龙 联系电话:***********
宝应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
申请单位:宝应县黄塍镇卫生院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