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宁远县“全国农村建房试点”专项规划及建筑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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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受宁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宁远县“全国农村建房试点”专项规划及建筑设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宁财购计【****】******号;项目编号:HNXZ-****-YZ-XMZB-****)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宁远县“全国农村建房试点”专项规划及建筑设计项目;
(*)项目总预算:***.***万元;
(*)完成期限:**天;
(*)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以及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提供****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手续的,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以上资料须备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代理机构存档,否则,其投标恕不接受(★)。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原件(附个人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并附复印件);
*、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并附复印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每日上午 ** 时到 ** 时,下午 ** 时到**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九疑南路铂富广场**B**室(地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逸云路*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宁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永州市宁远县原招待所
联 系 人: 匡先生
联 系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
地 址: 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楼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