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灵台县2019年3月份县城区空气质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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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和市大气办通报情况,*月份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天,优良天数**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 在六项监测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PM**)浓度均值为**微克/立方米,与上月均值***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细颗粒物(PM*.*)浓度均值为**微克/立方米,与上月均值**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二氧化硫浓度均值为**微克/立方米,与上月均值**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二氧化氮浓度均值为**微克/立方米,与上月均值**微克/立方米相比上升**%;一氧化碳浓度均值为*.*毫克/立方米,与上月均值*.*毫克/立方米相比下降**.*%;臭氧浓度均值为***微克/立方米,与上月均值**微克/立方米相比上升**.*%。 根据监测数据分析,我县城区环境空气各污染因子浓度值除可吸入颗粒物(PM**)、细颗粒物(PM*.*)外,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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