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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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江登公字(****)第***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江房权证江口县字第*********号沈永平、王东仙房屋所有权/江口县太平乡老街村槐花组公告单位:江口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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