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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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LPLH**标段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LPLH**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标段投标人投标报价(元)推荐排序LPLH**长春市春茂********,***,***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春市万程********,***,***第二中标候选人吉林********,***,***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等内容详见附件,附件发布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http://***.******.***.cn/)“政务-招标信息-中标公示及关键内容信息公示”栏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月**日首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以外的,请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吉****** 联 系 人:李昱翠 电  话:****-********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浦东路****号 邮  编:****** 行政监督: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电  话:****-******** 廉政监督:吉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 电  话:****-********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号交通大厦 邮  编:****** 招 标 人:吉******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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