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单一来源公示]泗洪县“泗洪大米”标准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泗洪县“泗洪大米”标准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江苏************委托,对泗洪县“泗洪大米”标准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现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 采购项目内容:“泗洪大米”标准编制、认定与发布,主要内容包括:稻谷品质及生产技术标准编制、大米品质及加工技术标准编制、稻米质量追溯标准编制,所编制的以上标准,须通过江苏省内行业团体标准委员会认定,并作为地方行业标准公开发布实施。本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为“泗洪大米”标准编制、认定与发布,主要内容包括:稻谷品质及生产技术标准编制、大米品质及加工技术标准编制、稻米质量追溯标准编制,所编制的以上标准,须通过江苏省内行业团体标准委员会认定,并作为地方行业标准公开发布实施。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本项目于****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和****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两次发布公告,截止公告时间结束,两次公告期间均有两家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不满足开标条件,两次公开招标失败。两次公告只有******和南京******报名。于****年*月**日收到南京******的弃标函。 三、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小组论证意见: 泗洪县“泗洪大米”标准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满足《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要求。两次公告期间仅有一家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要求,唯一供应商为******。 专家信息:序号姓名工作单位*王亚江苏泗强*王桂兵泗洪县财政局*许乃政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 五、公示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个工作日),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六、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陈文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 联系人:苏佳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名称:泗洪县财政局 地址:泗洪县体育南路 联系方式:****-******** 江苏******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