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洛阳市玻璃厂路向北打通及南段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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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玻璃厂路向北打通及南段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疑问答复
各投标单位
******受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洛阳市玻璃厂路向北打通及南段扩建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疑问答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玻璃厂路向北打通及南段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财政部门备案编号:洛采公开-****-**号
二、与问答复的内容
在“洛阳市玻璃厂路向北打通及南段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条要求“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在投标文件中附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我院已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目前设计证书已经更新,但由于“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技术不支持更新证书,网页截图中仍显示为过期的设计证书,我院可否开标时同时携带设计证书原件作为证明。
回复:可以。
三、联系方式:
招标 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
联系 人:蒲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中原中路***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层
联系 人:赵亚静、张昭胤
电 话:***********
邮 箱:******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