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舒黎嘉展示架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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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东莞市凤岗镇三联路**号凤建大楼六楼 邮编:******项目名称:东莞市******建设地点:东莞市凤岗镇油甘埔村校塘路***号I栋厂房建设单位:东莞市******环评机构:广东清慧******项目概况:东莞市******位于东莞市凤岗镇油甘埔村校塘路***号I栋、G栋厂房部分区域(北纬**°**′**.*″,东经***°**′**.*″)。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年加工生产衣柜****套。共有员工**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开料、成型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项目周界外粉尘(颗粒物)浓度不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切割、钻孔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粉尘(碎屑),其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易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要求。 项目所在地污水主管网已建成,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管网引入凤岗镇虾公潭污水处理厂处理,则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木屑、边角料、******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所在地污水主管网已建成,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管网引入凤岗镇虾公潭污水处理厂处理,则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木屑、边角料、******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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