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监利县长湖河畔养鸭专业合作社家禽屠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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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监利县长湖河畔养鸭专业合作社委托湖北荆州******承担家禽屠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家禽屠宰项目(*)工程概况该项目选址位于湖北省监利县汪桥镇章清村,厂区用地面积(不含预留)亩,总建筑面积****㎡。建设内容为投资***万元,建设年屠宰****万只活禽生产线一条。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监利县长湖河畔养鸭专业合作社地址:湖北省监利县汪桥镇章清村 邮编:******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荆州******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号 邮编:******联系人:张工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四、公众意见表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监利县长湖河畔养鸭专业合作社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众意见表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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