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太仓市公安消防大队采购“水域救援头盔”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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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公安消防大队拟对“水域救援头盔”产品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年*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采购单位为满足使用需要,现需购置的水域救援头盔**顶需具备如下要求:*、耐用的工程塑料外壳有效分散冲击力,高压泡沫棉增强舒适性和保护性。*、带通气孔的护耳部分可以在保证双颊安全性的前提下确保听觉不受干扰。*、顶部不少于*个透气孔确保在炎热的天气下依然感觉凉爽。*、左右两边不少于*个通气孔确保救援时听觉不受干扰。*、下颚部分快速调节系带可以让你调整松紧至最舒适的程度。*、后脑部分带有快速调节棘轮和缓冲垫。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国内同类设备无法同时满足以上需求,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特此公示,公示期从****年 *月**日至****年*月**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太仓市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韩建文 联系电话:****-********地址:太仓市朝阳东路***号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太仓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