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唐河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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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受唐河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唐河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现将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THGGZY-ZCDY****-***
二、采购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唐河县人民法院
四、招标项目概况及预算:移动办公设备,共计**.*万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五、项目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要求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八、专家论证意见:中国************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经论证同意按照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此项目论证专家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姜长宝南阳师院教授李伯岭市财政教育中心网络工程师谢涛河南震世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注:以上专家组成由业主推荐。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
根据论证意见,拟定单一供应商为:中国************
十、公示日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其它事项: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提交郑州******(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公示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唐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唐河县凤山路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号楼*楼
监管部门:唐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号
唐河县人民法院
郑州******
****年*月**日
论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