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提前告知2019年度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补助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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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提前告知****年度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补助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提前告知****年度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补助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Z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凯征、冯凯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地址:东城区东四北大街***号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凯征、冯凯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年度东城区新开办企业刻制印章服务,第*包:****套,预算金额******元;第*包:****套,预算金额******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货物及服务内容提供商;(*)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一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扶持监狱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