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关于宜阳县河润建材有限公司南驿站砂石加工厂采砂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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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南驿站砂石加工厂采砂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一)项目名称
******南驿站砂石加工厂采砂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
宜政采【****】**号
(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宜政采【****】*号
二、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南驿站砂石加工厂采砂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包括对项目所需要求进行设计、施工、供货、调试等。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四、评标日期及地点
(一)日期
****年*月**日
(二)地点
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
许元奎、张宏、邓欣、李军峰、王海军
六、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一)企业名称
******
(二)企业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号楼B座***号
(三)中标金额
*******.**元(肆佰陆拾贰万肆仟陆佰伍拾壹元整)
(四)工期:*个月
七、公告媒体及公示日
(一)公告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公示日
****年*月**日
八、合同签订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九、质疑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一)招标单位:******
(二)地址:宜阳县锦屏镇宜东新区创业路*号水利局****室
(三)联系人:赵璐
(四)电话:****-********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一)名称:******
(二)地址: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忠义街丹佛苑*号
(三)联系人:韩甜甜
(四)电话:****-********
(五)邮箱:******
十二、附:******南驿站砂石加工厂采砂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
****年*月**日
招标文件----******南驿站砂石加工厂采砂监管系统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