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伊滨区掘丁路(顾龙路至庞村寇店交界段)建设工程变更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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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伊滨区掘丁路(顾龙路至庞村寇店交界段)建设工程施工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公开-****-**三、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原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变更信息:*.原文件招标文件内容第二章投标须知第***.******.***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变更为:(*)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且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原文件招标文件内容第二章投标须知第***.******.***项:“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变更为:“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且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原文件招标文件内容第九章(二)投标函附录:*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签约合同价**质量保证金金额***.******.***月支付额的**%变更为:*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无 %签约合同价**质量保证金金额***.******.*** *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无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推迟至:****年*月**日**时**分。*.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时。除以上内容变更外,原招标文件内其他内容均不改变。六、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地址:洛阳伊滨区科技大厦联系人:曹先生电话:****-********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地址:洛阳新区永泰街以西翠云路以南唐城御府*幢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 洛阳市**********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