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莆田恒升木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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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木材加工区内建设过程:****年**月*日委******编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月**日通过莆田市秀屿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莆秀环保评[****]*号),同年*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于*月进行调试生产,*月竣工完成。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莆田市秀******于****年*月**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年*月*日和*日委托福建******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年*月编制完******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年*月********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验收小组包括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建设单位(******)以及两位专家。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https://***.******.***/s/*MfL*q*C*RXbxip*thRiHnw 提取码:*z*m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