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资格预审:上海二十冶温州市鹿城区藤桥新建社区建设工程EPC项目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安拆及维保招标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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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概述: 日 期:****年*月**日 项目编号:*********-****-ZG-TQSQ-***-* 二、项目内容: 包号项目内容一、上海二十冶温州市鹿城区藤桥新建社区建设工程EPC项目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安拆及维保招标***-*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持有与本工程业务相应证照、资质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被暂扣; *、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且近*年内有类似业绩;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在最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中国二十冶集团分包商“黑名单”的。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符合当地要求的相应证书,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四、报价方式: *、被邀请供应商登录中冶电子商务平台(http://***.******.***.cn/)进行线上报价。 *、供应商平台报价为最终价,无特殊原因采购单位对报价不再进行二次议价。请报价单位做好价格核算。避免价格误报,无故错报、漏报均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只接受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以及被评选为优秀的合格分包商,本次投标保证金为 * 万元; *、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转账; *、保证金递交时间:必须确保于投标截止前全额到账; *、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则其不具备投标资格。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保证金。 *、投标前费用缴纳至指定账号: 户 名:******; 开户行:建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 账 号:********************; *、其他说明:费用以对公账号打入上述账号,汇款备注中注明所交费用用途,投标保证金注明:招标编号(********-****-ZG-TQSQ-***-*)及温州市鹿城区藤桥新建社区建设工程EPC项目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安拆及维保招标***-*投标保证金。付款成功后将银行流水截屏作为资格预审的附件上传。招标人:****** 地 址:铁力路****号 日 期:****年*月**日 联系人:徐文飞 联系电话:*********** 附件列表附件*:附件*:温州市鹿城区藤桥新建社区建设工程EPC项目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安拆及维保专业分包基本合同条件承诺书.xlsx 附件下载地址请到:http://***.******.***.cn/b*b/web/two/indexinfoAction.do?actionType=showZgysDetail&zgyswjbm=FE**EEE*****E*A***B**E*E*DD***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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