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画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改造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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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画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画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改造工程,已经长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长兴县画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设计及业主答疑、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画溪街道三星斗村,项目业主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长兴县画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改造工程,工程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m*,综合楼改造工程为原有结构层附加结构工程为五层框架结构;长兴县画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后勤楼工程,总建筑面积***.**m*, 为一层框架结构,包含内部装饰装修以及零星市政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设计及业主答疑、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本次招标工程的估算造价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投标人及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三)其他: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参加该标段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打入该帐号。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
地 址:长兴县画溪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室
联系人: 沈利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