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新源道(银河路-裕华路)道路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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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道(银河路-裕华路)道路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工程编码 工程名称新源道(银河路-裕华路)道路EPC工程总承包建设单位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工程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新源道(银河路-裕华路),东起银河路,西至裕华路。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新源道(银河路-裕华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米,规划红线宽**米,采用两幅路断面形式,中间*米宽中央绿化带,两侧各**米宽车行道,两侧各*米宽绿化带,各*米宽人行便道。主要建设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及给水、交通设施和城市家具等工程。建筑面积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新建新源道(银河路-裕华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米,规划红线宽**米,采用两幅路断面形式,中间*米宽中央绿化带,两侧各**米宽车行道,两侧各*米宽绿化带,各*米宽人行便道。主要建设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及给水、交通设施和城市家具等工程。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的地形图测绘、资料搜集和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及给水、交通设施和城市家具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须具备招标公告内容要求。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估算价****.*万元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年*月**日**:**:**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年*月**日**:**:**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源道(银河路-裕华路)道路工程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廊发改投资【****】***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新源道(银河路-裕华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米,规划红线宽**米,采用两幅路断面形式,中间*米宽中央绿化带,两侧各**米宽车行道,两侧各*米宽绿化带,各*米宽人行便道。主要建设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及给水、交通设施和城市家具等工程。建设地点为:廊坊市广阳区新源道(银河路-裕华路),东起银河路,西至裕华路;总工期:***天,其中:设计周期**天,施工工期*** 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的地形图测绘、资料搜集和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及给水、交通设施和城市家具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投标报价上限: ****.*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需须具备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祥见本招标公告*.*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联系方式招 标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号邮 编:****** 联 系人:周郁慧电 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室邮 编:****** 联 系人:马超电 话:****-*******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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