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纳雍县三要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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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宁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安排部署,按照市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计划》具体要求,纳雍县三要求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广泛发动,积极动员。积极组织安排各单位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去,切实深入基层、发动群众,认真排查、搜集、移交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大造斗争声势,弘扬正气、震慑犯罪。二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及时沟通信息,交流经验,齐心协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全社会参与度。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强信息报告。要切实履行好法治宣传教育指导职能,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督促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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