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19年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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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龙泉市瑞垟引水工程建设项目浙江省龙泉市西南侧龙****** 本项目引水规模*.*万m*/d,年引水量为****万m*。引水管线**km(其中隧洞长约**.*km,洞外管道长度约为*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口工程、堰坝、隧洞施工、管道敷设、管道附属设施安装、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及管道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已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排水必须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切实做好施工期雨污分流、废水收集和处理工作。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设置施工围堰,确保施工受影响水体水质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要求。施工区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等;汽车和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砂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冲洗及工区洒水等,生活污水依托沿线村庄的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进行处理。(二)废气的防治:制定并实施施工期文明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采取运输车辆密闭、场地洒水抑尘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废气和扬尘排放满足相应限值要求。(三) 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 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和管理,采用临时隔声降噪等防护措施,确保施工期环境噪声达标排放,项目施工期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四) 固体废物:施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纳入当地收集系统清运处理。土石方用于本工程混凝土浇筑,弃渣运至弃渣场进行堆置。拆迁废弃物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有偿清运。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有偿清运。 (四) 固体废物:废料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号
电子邮箱:lqhbjxkk@***.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n/xxgk/bm/*********/**/hjjd_*/******/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