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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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华春建设******受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BGZJ-ZC*****二、招标内容:电动巡逻车*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共*包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二)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三)法人授权函原件;(四)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鲜章);(五)供应商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及*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律的书面声明;(六)代理或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原件。以上要求为资格预审合格后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四、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证明材料:*)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加盖鲜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复印件需加盖鲜章)供应商必须携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两套以备资格预审。(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提交的散材料)五、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及地点:(一)递交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二)递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服务科***室六、资格预审时间:****年*月*日上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评审科审核。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经预审合格后,收到投标邀请函的供应商,于****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侧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七、采购人: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联系人:白敏***********八、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联系人:吴冬梅***********华春建设**********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