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大亚湾创新大厦北侧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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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亚湾创新大厦北侧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开标评标定标确定,经核实第一中标候选人拟用于本项目的建造师同时在两个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的原则、办法,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以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现将该工程有关中标情况公示如下。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大亚湾【****】***号 工程名称:大亚湾创新大厦北侧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招标代理:湖南华******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人:****** 中标价:*******.**元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日历天 建造师姓名及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吴晃添(资格证书编号:粤*************) 中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人;施工员*人;质量检查员*人;安全员*人,(中标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年*月**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号评标室。 (三)评标过程情况: *、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广******、深******、广******。 *、废标情况:无。 (四)中标人:****** (五)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请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楼,联系电话:****-*******。) 项目开标时间:****-**-**公示开始时间:****-**-**公示结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