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区人大常委会启动《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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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部署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晓玲,副主任刘振东、杨春宣、李强、田宝武,副区长杨益华出席会议。赵晓玲要求执法检查组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目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和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巡视水平,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政府不断增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享受到绿色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成果。据了解,市、区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月至*月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保护条例》的情况,工业、城镇、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情况。杨益华汇报了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情况。会议还邀请南京大学环境规划院区域流域污染防治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焦涛做专题讲座。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