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衡阳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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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衡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二)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 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衡财采计[****]-******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衡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二) 三、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四、更正内容: 原:第一包安全监管服务招标文件中P**页招标文件前附表-*:评标因素和标准中 *.*公司实力 投标人具备国家级相关机构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一级资质,得*分;二级资质得*分; *.*服务组织 承诺中标后合同签******的计*分;******的计*分;其他不计分。(提供承诺书原件) 现更变为: 第一包安全监管服务招标文件中P**页招标文件前附表-*:评标因素和标准中 *.*公司实力评分标准 投标人具备国家级相关机构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得*分;二级资质得*分; *.*服务组织 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在湖南省设立分支机构的计*分;在衡阳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计*分;其他不计分。(提供承诺书原件)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西二环**号 联系人:陈岸鹏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周静 邮编:****** 电 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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