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扫黑除恶】阜康市关于开展互联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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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来源,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全力以赴推动阜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阜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要求,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目标,搜集涉黑涉恶涉乱相关线索,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线索举报范围
(一)通过互联网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民族歧视,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二)互联网管理部门******或个人勾结串通,实施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的行为;
(三)网站发布或集纳负面信息,******以删帖为条件,索取财物的行为;
(四)网站******以传播负面信息为要挟,向企业或个人以广告费、合作费、赞助费等为名,索取财物的行为;
(五)网站以合作为名,******或个人,收取承包费,为网络敲诈、有偿删帖提供平台的行为;
(六)以网络维权、监督、揭黑为名,开设非法网站或社交网络账号,集纳负面信息,通过发帖、删帖索取财物的行为;
(七)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以及以“中国”“国家”等为名头开设虚假新闻网站、行业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的行为;
(八)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行为;
(九)其他涉及互联网涉黑涉恶线索。
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阜康市公安局,举报电话:****-*******,报警电话***
*、阜康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
*、阜康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
(二)网络举报
网信阜康、阜康网事微信公众平台
阜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打击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网络水军等网络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网民依法据实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