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源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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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大朗镇银朗南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 邮编:******项目名称:东******建设地点: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沿河路*号建设单位:东******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东******属于新建项目,厂房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沿河路*号(北纬**°**′**.**″,东经***°**′**.**″)。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包装盒的加工生产,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包装盒***万个。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 废水处理措施: 冲版、洗版废水:项目冲版、洗网版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冲版、洗版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Cr、SS、色度,经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生活污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敏感点产生影响。 二、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覆膜、丝印、烘干、组装点胶及制盒工序均会产生VOC。 有组织排放 项目在覆膜、丝印、烘干、组装点胶及制盒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将覆膜、丝印、烘干、组装点胶及制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后再经配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塔” 处理(处理效率≥**%)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VOCs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第Ⅱ时段标准。 无组织排放 项目在覆膜、丝印、烘干、组装点胶及制盒工序中产生的总VOCs未收集的即无组织排放,采用估算模式进行估算,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总VOCS在厂界外的最大落地浓度为*.******mg/m*。参照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建设单位通过给员工配备必要的劳保产品(如面罩、防护眼镜、口罩等),减少对车间工人和项目周围及敏感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木板加工:项目在木板加工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项目拟在木板加工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收尘器收集处理(不设排放口),未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废处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四、噪声处理措施: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减振、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公众参与情况:否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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