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峰口镇五峰路示范街广告招牌整治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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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峰口镇五峰路示范街广告招牌整治采购)洪******就峰口镇五峰路示范街广告招牌整治采购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编号:****-***号二、项目名称:峰口镇五峰路示范街广告招牌整治采购三、招标内容:五峰路道路两侧广告***处进行拆除并重新规划改造。包括铝塑面板铺底、制作发光字、彩钢板封顶等。(详见采购需求)四、采购预算:***.**万元 五、计划函号:洪财采备[****]***号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是标识标牌、广告设计、制作及安装、金属钢结构工程等经营范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招标文件获取: 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cn)点击本公告中附件下载。八、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节假日除外)九、报名方式:*.供应商参与项目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填写《供应商投标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名称应注明:参与(峰口镇五峰路示范街广告招牌整治采购)报名;*)邮件正文应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报名费***元,售后不退*.报名费缴纳方式: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三楼)凭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法人)社保证明(近六个月)、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缴费*.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条的要求进行报名的,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十、 投标信息: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分前(*:**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十一、开标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分开标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三、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向洪******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十四、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洪******联系人:王芳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兴业小区***号门面采购人:洪湖市峰口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郑则雄联系电话:*********** 附件:供应商报名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说明:“联系人邮箱”用于接收有关变更、更正、澄清、说明等。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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