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省生态环境厅4月16日作出的1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电磁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厅对南昌进贤***kV变电站*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首页政务公开里公告(网址:http://***.******.***.cn/ZWGK/ZXGW/index.htm,可根据对应的审批时间查到),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政务中心)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号(******)序号批复文号及项目名称审批日期*赣环辐射〔****〕**号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昌进贤***kV变电站*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年*月**日(注:审批决定内容已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官网首页最新公文栏目里及时公开,网址:http://***.******.***.cn/ZWGK/ZXGW/index.htm,可根据对应的项目名称查到)稿件审核人: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