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长春采油厂梁家构造带昌105区块2017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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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长春采油厂梁家构造带昌***区块****年产能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长春采油厂:
你单位《关于长春采油厂梁家构造带昌***区块****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请示》和委托吉******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在梁家构造带昌***区块部署**口油井,分布在**个平台上,单井设计日产油*.***吨,预建产能*.***万吨/年,平均井深****米,总进尺约**.***万米。其中**口油井采用管线集输方式,新建输油管线**.*千米,剩余**口油井暂时采用单井罐集输方式。新建井间道路*.*千米,新建*座接转站、*座计量间。
鉴于该项目生产井平台均位于长春市石头口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且部分井场与饮马河、双阳河等地表水体、双阳区齐家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距离较近,建设单位应切实加强井场的环境管理工作,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应避开雨季施工,施工期和运营期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配制钻井液的原材料和建筑材料须集中堆放,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部分循环利用,剩余部分与完井废水用罐车运至吉林省油******伊通泥浆处理站处理。施工期废压裂液返排液采用罐车运至双伊联合站,试压废水经管线送至双阳联合站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运营期修井废水、洗井废水与采油废水一并经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中回注水标准后,全部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工程设计中须进一步论证拟依托的双阳联合站废水、双伊联合站废压裂液返排液、吉林省油******伊通泥浆处理站钻井泥浆和岩屑处理能力和工艺,确保其有能力接纳并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全部废水(液)。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补给径流区内处置废弃泥浆和冲洗、维修施工车辆。管线施工时表层土应与底层土分开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分层回填,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农田占补工作。鉴于该项目部分油井采用单井罐集输方式,建设单位须尽快实现管线密闭集输方式,减轻原油输送过程对环境的污染。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污染型钻井液和压裂液。井口应加设表层套管,确保深度达到地下水层以下。固井注水泥时须上返至地面井口,并采用声幅曲线检测技术全程监控固井质量,防止油(气)、水串层。对拟建柴油罐区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并设置围堰。结合工程需要选择防水性、耐腐蚀性较好的管材,并切实做好管线的防腐、防漏和防渗工作。强化修井作业环境管理,采用清洁箱式修井平台,防止修井产生的含油废物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严格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对周边村屯地下水水质等进行监测,掌握地下水水位及水质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套外返水事故,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避免该项目污染地下水环境。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建筑材料应集中堆存并进行苫盖,并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施工机械须选用尾气达标设备,采用高标号燃油,降低烟气产生浓度及产生量,钻井柴油机排放的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中相关标准要求。长春采油厂双阳联合站和拟建接转站加热炉须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相应标准要求后,经高度不低于**米的烟囱排放。加强井口密封垫及管线接口处的检查,及时更换受损零部件,减少各类烃类气体的无组织挥发,确保井场周边烃类气体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监控浓度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排放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相关功能区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钻井泥浆部分循环利用,剩余部分与钻井岩屑一并交由吉林省油******伊通泥浆处理站处理。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清洁箱式修井平台收集的含油废物和油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油泥砂属于危险废物,须及时回收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井口合理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加强试采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满*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七、请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分局负责该项目的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和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