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莞穗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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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常平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常平镇翠珠路与常东路交接处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邮编:******项目名称:东******建设地点:东莞市常平镇桥沥村担水坳五号厂房一楼A区 建设单位:东******环评机构:东****** 项目概况:东******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桥沥村担水坳五号厂房一楼A区。 项目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总投资***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塑胶制品(主要为汽车导航外壳)**吨/年。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不设员工厨房,故无厨房油烟和火烟产生与排放。 项目注塑、激光打标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把喷漆、烤漆、移印、丝印、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并设置收集装置对该类废气进行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后的喷漆工序废气和收集的往复机喷漆、烤漆、移印、丝印及烘烤工序废气一起引至“水喷淋装置+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水帘柜废水和有机废气喷淋预处理装置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给******回收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项目废油漆罐、废油墨罐、废油漆渣、废抹布、废活性炭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塑胶边角料和塑胶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金属边角料、金******回收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标准要求。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在三个月内完成本厂区内部的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建设,并在市政排污管道接到本厂区门口的三个月内完成接驳管道。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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