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卫生健康类电视栏目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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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卫生健康类电视栏目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卫生健康类电视栏目制作项目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羽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号天伦北里*号楼联系方式:陈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羽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卫生健康类电视栏目制作项目招标项目性质: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用途:用于电视栏目节目播出。服务期:****年**月底前完成节目制作;****年 *月 **日前完成播出。简要技术服务要求:承接本项目内容全案及制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任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投标人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通用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cn)下载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