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关于喀什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八十六项(叶城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整改任务整改销号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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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叶城县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整改方案》要求,叶城县已完成叶城县乌夏巴什镇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整改任务,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完成自治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八十六项整改任务(自治区**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基础设施至今尚未建成)的整改。
二、整改目标
推进叶城县乌夏巴什镇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建设规模****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个,铺设污水管网**.*公里,确保重工业园内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提升废水回用水平。
三、整改措施
*、制度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工程进度;
*、严格按照工程进计划监督施工并随时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部署,确保工程按期投入运行。
*、该项目于****年*月**日立项,****年**月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并开工建设。****年*月,污水主管网**.**公里以及污水处理厂土建部分、池体部分、地面构筑物部分已完工,****年**月底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
四、整改效果
叶城县承担的此项整改任务措施已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和在线装置的联网,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改任务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是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县人民政府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到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共*天。
监督电话:****-*******
叶城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