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灵宝市西阎乡镇区改造提升工程-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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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西阎乡镇区改造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宝市西阎乡镇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编号:灵公资建【****】****号;*、谈判范围: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预算金额:******.**元;*、资金来源:乡镇财政自筹;*、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建设地点:灵宝市西阎乡;*、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二、谈判信息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谈判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评标一室谈判小组成员:李佳、水年屯、高学全三、成交信息成交人:******成交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项目经理:焦红霞注册编号:豫************四、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计取;*、收费金额:****.**元。五、谈判结果发布媒介本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六、联系方式招标人: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地
址:灵宝市西阎乡西阎街*号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灵宝市开元大道安泰小区办公楼一楼联系人:姚女士联系电话:****-*******监督单位:中国共产党灵宝市西闫乡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下内容请勿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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