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柳市镇受托开展消防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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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吴昊姝)近日,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与柳市镇政府有关负责人签订了《乐清市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将部分消防行政执法职权委托给柳市镇政府集中行使,以进一步完善乡镇街消防监管运行机制,解决以往“看得见,管不了”的消防安全管理难题。柳市至此成为乐清首个可以行使部分消防行政执法职权的乡镇。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乐清市消防救援大队正式将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行政处罚*项行政执法职权委托给柳市镇人民政府。其中包括对出租的居住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处罚;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处罚;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处罚。处罚金额五十至三万元不等。柳市镇有关负责人表示,消防行政执法权下放是柳市镇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利器,柳市镇将认真加强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柳市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驾护航。据悉,柳市镇已于近日开出第一张出租房房东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罚单,并对违规停放及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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