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丽乐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的企石镇综合服务中心*楼(城建大楼旁) 邮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东山永发路**号*号楼***房 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广东清慧****** 项目概况:******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东山永发路**号*号楼***房(北纬**°**′**.**″,东经***°**′**.**″),主要从事薄膜面板、薄膜开关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项目的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为***m*,预计年产薄膜面板**万片、薄膜开关*万片。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丝印、烘烤、UV固化、刷银浆、雕刻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经处理后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第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未被收集的总VOCs为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厂界浓度未超过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引至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洗版废水交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包******处理;危险废物交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北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的要求,西面、南面、东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的要求。公众参与情况:根据建设单位统计的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可知,①知道本项目建设的人数有**人,占总人数的***%;②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的有*人,占总人数的*.*%,认为没影响的有**人,占总人数的**.*%;③认为本项目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小的有*人,占总人数的**.*%,认为没影响的有**人,占总人数的**.*%; ④认为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的有*人,占总人数的**%,认为没影响的有**人,占总人数的**%; ⑤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率较高,同意人数为**人,占总人数的**.*%,认为无所谓的有*人,占总人数的*.*%,没有不同意项目建设的。公众普遍认为项目建设对东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将起一定的推动作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方面的选择各抒己见,认为没影响的人数稍多些。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承担。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