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梅州市申威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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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联系地址:梅州市仲元东路**号区政府大院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跃林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梅州市******建设项目梅州市******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华南大道**号重庆大******该项目主要从事汽车维修服务,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办公区域、汽修区域、洗车区域、喷漆房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接待维修、清洗汽车****辆。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清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沉砂池处理后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表*间接排放限值后统一排入梅州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梅江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喷漆废气、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根据《****年梅州市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达标区。本项目喷涂过程在独立全密闭的喷漆空间完成,其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统一经过“活性炭+UV光解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m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漆雾)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经估算模式预测分析,项目最大排放源污染物VOCs最大落地浓度为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过程,Pmax为*.***%<**%,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为二级评价项目可直接引用估算模型预测结果进行评价,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项目部分车辆中某些部位在维修的过程需要进行焊接,此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的产生量较少,经车间通风扩散后,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可达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乡(DB*****-****)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项目在汽车维修、磨灰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为颗粒物。经车间通风排气,粉尘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乡(DB*****-****)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声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维修机械设备操作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技术对噪声源进行综合治理,合理布置厂区及维修设备的位置,确保厂区边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影响评价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绝大部分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危险固废除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外,其余危废送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产生直接影响。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零部件(废旧轮胎、废金属件等),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漆渣、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经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