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驻马店市团结路、丰泽路林荫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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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团结路、丰泽路林荫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受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驻马店市团结路、丰泽路林荫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举行竞争性谈判会议。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现就本次评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驻开采招【****】**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团结路、丰泽路林荫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驻开采招【****】**号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邓宁、段寒、于靖弘。
四、评标结果信息: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开发区玉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五、招标公告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于****年 *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
采购人:董女士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 电 话:***********
公示日期:****年*月**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