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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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外******受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OC******)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地点:位于江北新区核心区中部临江地区,东至长江,西至滨江大道,南至广西埂大街,北至定向河 项目编号:****-***JOC****** 二、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业绩要求:****年*月*日以来企业具有单项合同工程规模*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项目投资额**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业绩的。 (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规模、项目投资额以合同中工程规模为准,无原件不得分,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造价咨询甲级中介服务机构;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月**日**:**止,每天*:**-**:**,**:**-**:**(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中山路**号新华大厦**楼(业务部四部);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网银、银行支票、本票、汇票(含电汇)。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人名称:江苏海外******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 账 号:********************* 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号转(汇、存)入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非电汇或网银方式的请携带转账支票******财务部现场递交,由代理公司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原件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收据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 *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号新华大厦**楼****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海外******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山路**号新华大厦**楼****室 其他有关事项: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号新华大厦**楼 联系人:张骥 联系电话:*********** 招标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镇河南路*号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为推动南京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等精神,结合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鼓励各潜在供应商对其诚信档案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cn )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cn )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hodeframe****_cxda ),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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