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大荔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预防性体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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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按照“属地管理、单位预约、有序体检、集中办理”的原则,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公告如下:一、体检人员范围*.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挤奶工作的人员、生鲜乳收购人员、乳制品生产人员。*.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企业操作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直接从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二、体检单位及领取体检报告地点*.大荔县医院(大荔县洛滨大道中段北侧)电话:********.大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荔县卫生健康局西邻)电话:*******三、体检时需携带的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份。*.大荔县范围内就职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加盖公章(格式如附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份。*.两张近期免冠*寸照片。四、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工作日上午*:**-**:**。领取报告时间:体检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五、体检流程凭有效身份证、有效《用工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体检表—填表、贴照片(近期免冠*寸照片)—检验室抽血—X线胸透—感染科—皮肤科—交表—体检结束。六、注意事项*.如用工单位体检人员较多时,请提前与体检医疗机构预约。*.如有备孕、怀孕、晕血、晕针、癫痫、免疫缺陷性疾病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医生。特此公告。附件:《用工证明》样表(下载)大荔县卫生健康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