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19年度信息化项目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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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国采(北京)******受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年度信息化项目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年度信息化项目集中采购项目编号:GXTC-D-********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博、张羽辰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号联系方式:**包:于继江;**包:陈海涛;**-**包:董中平;**包:胡康;**包:李健 **包:********;**包:********;**-**包:********;**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国信国采(北京)******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博、张羽辰 ***********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包名称 招标内容 服务期 服务地点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中检院网络、机房、桌面基础运维项目 对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运维工作做外包,包括:机房基础环境设施巡检,网络、网络安全、服务器和存储及资源池、客户端(桌面)的运维,以及完善运维管理规范,做相关培训服务。 *年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 中检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咨询及测评服务 我院已完成三级系统*个,二级系统*个的定级工作。根据网络安全保护法要求,每年均需对相应等保系统进行测评和安全服务。项目可为我院信息安全提供必要的咨询与技术支持。 *年内完成三级系统的等级测评,并提交《等级测评报告》 ** * 中检院基于面向服务架构的应用系统整合 "中检院基于面向服务架构的应用系统整合项目",要求以面向服务设计原则建立中检院用于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的一体化服务管理平台、应用支撑框架和标准开发体系,提高中检院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资产效益。 **个月内完成项目开发,并通过验收 *** * 中检院培训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及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及运行系统开发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要求,建立“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及运行系统”,实现重点实验室申请申报、评定、运行和评估的线上管理,有效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基于培训管理系统前期建设,继续扩大培训业务信息化的覆盖面;通过建立在线视频培训及考试系统,突破传统教学和培训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有效弥补传统培训资源不足、培训覆盖面窄的问题,节约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益。 *个月内完成项目开发,并通过验收 ** * 科研管理系统 建立实现科研业务网上审批、业务协同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管理、实现科研资料数据共享、科研统计分析、决策咨询需求、提升科研管理效率和水平的科研管理系统。 *个月内完成项目开发,并通过验收 ** * 中检院业务系统运维项目一 中检院新版检定管理系统运维; *.中检院行政办公系统 *.中检院质量文件管理系统 *.特殊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 *.全国食药监检验检测机构信息直报系统 *.国家药品抽检数据平台 *.中国医学细菌保藏管理系统、中国医学细菌保藏管理中心网站、国家疫苗生产菌种基因组数据生物信息分析平台 ****年*月**日 *** * 中检院业务系统运维项目二 *.国家药品抽检信息系统(****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 *** *.国家医疗器械抽验管理系统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系统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系统 *.中检院物资供应管理系统 *.仪器设备管理系统 *.检验标准管理系统 *.国家药品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管理系统 *.实验室能力验证服务平台系统 **.械标所信息系统 **.数字标本展示系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包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收*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余包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运营二部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格式自拟)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若为联合体投标,需同时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至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运营二部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