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供电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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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委托,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供电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 采购编号:管竞采[****] *** 号
二、 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供电工程
三、 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
竞争性谈判公告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 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年*月**日**时**分
谈判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任之午、赵国效、莫启明
五、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人:河南******
成交价格:肆拾陆万伍仟元整(******.**元)
项目经理:刘晗彬
级别:贰级
注册证号:豫************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湖心一路北博学路*号楼**层****号
六、中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
收费金额:伍仟元整。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莫老师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号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正光路**号行署国际B座*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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